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财政大辞典

三司使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43: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39页(422字)

唐宋两朝最高财政机构行政长官。

唐代曾以判户部、判度支、盐铁使三职官为三个并行的国家最高财政机构行政长官,唐明宗时三者权力集于一职,即三司使,宋代沿袭这三机构一长官的制度,以三司使为最高国家财政主管。但宋三司使实际上只是象征性的职任,而三司实务却由三司副使料理。

《宋史·职官表》称:“三司使一人,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学士充,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副使以员外郎以上,历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

”因为实际职责不同,故正副长官在选任对象上即有区别。副使经办实务,故以县有实际理财经验者充任。

盐铁司又下分商税、都盐、茶铁等七案;度支司下设赏给、钱帛、粮料、常平、发运、斛斗、百官等八案,户部司下设户税、上供、修造、衣粮曲等五案。除此三个主要理财部门外,三司下隶还有各种事务性专司,职掌公文收发、帐籍管理、内部官吏选用调遣等。元丰改制以后,天下财计复归户部,三使司遂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