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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征税原则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1:38:4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0页(443字)

即对一切人和一切收入征税的原则。

普遍原则首先是作为公平原则的一个方面而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提出来的。它的中心思想是:取消某个阶级或阶层免税的特权,对公私经济一视同仁,对一切个人和企业无论来自于国内还是国外的收入都应征税。普遍征税的原则是新兴资产阶级在反封建贵族斗争革命中所提出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口号在经济上的要求。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实际上是根本不可能彻底做到普遍征税、公平负担的。

但普遍征税的财政意义,它对指导税收工作,开辟税源,保证税收收入有广泛和可靠的基础,也应成为社会主义税收的原则之一,即对一切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要征收流转税,对有农牧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要征收农业税或牧业税,对有利润所得的单位和个人要征收所得税,对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人要普遍征收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即凡有纳税能力的人都应当依法纳税。从一定意义上说,普遍原则,既是税收的财政原则,也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的要求,间接地还体现了税收的经济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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