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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税制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1:58:5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5页(579字)

亦称“单一税制”。

“复税制”的对称。指一个国家只征收一种税的制度。

在税制发展史上,虽有一些学者主张实行单一税制,但始终只停留在理论上,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真正实行过。

单一税制的理论学说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种:(1)单一消费税论。17世纪英国人霍布斯从利益说出发,主张实行单一消费税,废除其他一切税收。认为消费税所反映人民受自国家的利益,可使一些特权阶级无法逃避纳税。

(2)单一土地税论。18世纪法国经济学家重农学派创始人魁奈所提出。

认为只有农业才是创造“纯产品”的唯一生产部门,使农业得到充分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是降低农场主的租税负担。

因此他主张改革税制,实行土地单一税,只对土地所有者征税,免除租地农场主和工商业的一切税收。(3)单一资本税论。代表人物是法国的日拉丹和门尼埃。

单一资本税是指单对资本征税,即以资本和财产的价值为标准征税。凡拥有资本或财产的都应课税,其他所得不征税。(4)单一所得税论。法国波丹在其所着《国家论》中讨论过单一所得税。

19世纪下半叶,曾成行于德国。就税制发展史而言,单一税论有一定的意义。

但实行单一税很难保证充足的财政收入,且不易随国家经费需要的变动而弹性增减;它也不符合社会公正原则,并且容易引起某一方面经济上的变动,如只对土地课税,则人们不投资于土地,必然影响土地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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