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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什一税案》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2:10:2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114页(554字)

法国路易十四时期沃邦的代表作。

1699年写成,1707年发行。沃邦在该书中阐述了他的赋税思想,提出了改革旧税制、建立什一税新税制的方案。他认为“世界上一切文明国家都必须由国家来保护一国所有的臣民的利益,否则就不能求得生存,但如臣民不提供义务,国家的王侯、首长、君主就无法给予保护。所以说臣民如不支持国家,国家也就不可能维持民众自己。这包含着国家所必要的一切,因此,臣民有纳税义务。既然是国家臣民,就有义务按其全部所得与劳动的一定比例纳税,任何人都不得偷税漏税,承认免税特权是不正当、不合理的。

免征特权流行只能对国家有害。”(转引自《欧美财政思想史》第97页。

)他的赋税改革方案设想,什一税是以土地所得、房屋建筑所得、养老金、工资等所得中课征的收益税。所得种类不同税率不同,最低税率为5%,无论何种情况,税额的最高限度只能是所得的十分之一。此外,他还提出了包括盐专卖制度、降低税率、对奢侈品及葡萄酒征收消费税、间接税、奢侈税等在内的复税制度。同时又提出了废除包税制、废除封建贵族、僧侣的免税特权,允许农业以实物交税等改革赋税征收制度的方案。

但由于这一方案威胁到当时在专制王权下贵族、僧侣特权阶级的利益,该书终被枢密院列为禁书,沃邦改革旧税制的方案也随之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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