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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学派的赋税理论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2:16:3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132页(511字)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弗里德曼为创始人的货币学派的赋税理论。

该学派的现代货币数量论为理论基础,以制止通货膨胀和反对国家干预为主攻目标,把通货膨胀归结于国家财政干预的结果,认为要促进经济增长就必须控制货币供应量,为此,对税收政策提出以下设想:(1)改革税收制度,全面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税率,减征投资收入税、土地开发税和公司利润税等。(2)为了弥补因减税造成的损失,要加强间接税的征收。(3)主张用“负所得税”代替最低生活水平维持制度。政府规定某种收入保障数额,然后根据个人实际收入按比例给予适当补助。

这样,收入不同的人可以得到不同的补助,补助后形成的个人可支配收入也不同。根据物价和其他实际情况,再调整收入保障额和负所得税率。货币学派认为,实行“负所得税”可以通过收入或享受上的差别来鼓励低收入阶层的工作积极性。该学派关于货币供应量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利用税收杠杆刺激经济发展的观点是有一定意义的,但夸大了货币及其增量在生产、就业和物价等因素中的作用,颠倒了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之间的关系,仅以紧缩经济为核心的货币主义政策,反而加剧了经济的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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