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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炎税收思想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2:22: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147页(515字)

杨炎(公元727年-781年)字公南,别号小杨山人,凤翔天兴(今陕西凤翔)人。

曾任吏部侍郎、门下侍郎、同平章事等职。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创行两税法,是唐代着名的理财家。杨炎认为“财赋者,邦国大本,而生人之喉命,天下治乱重轻系焉”(《新唐书·杨炎传》),主张恢复国家公赋与人君私藏分管的制度,提出了“量出为入”的财政原则,“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制入”(《新唐书·杨炎传》)。这是中外财政思想史上的一大创见。

他强调赋税课征的负担能力,反对晋以来以人丁为课征标准的制度,主张以“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新唐书·杨炎传》)作为两税法的课税基础,抛弃了唐代原来以人丁为课征标准的租庸调制,使赋税负担能力与实际税负相统一。主张简化税制。“据旧征税数及人户主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此外敛者,以枉法论”(《唐会要》八三)。把原先的租庸调、户税、地税加以合并,废除了众多的科敛名目,使税制简明,又便于征管。

在两税法中杨炎还采用以钱定税的原则,“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其丁租庸调,并入两税”(《唐会要》八三),这是中国赋税思想史上的又一大创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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