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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适税收思想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2:23:3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151页(481字)

叶适(公元1150年-1223年)字正则,号水心,永嘉(今浙江永嘉)人。

宋代着名思想家。曾任侍郎、制置使等职。为南宋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叶适反对儒家“圣贤不为利”的传统,主张为政理财。

说:“古之人未有不善理财,而为圣君贤臣者也。(《水心别集》卷二《财计》)以此为前提,认为“理财并非聚敛”(《财计》)。叶适否定儒家传统的什一税为“中正之制”。说:“儒者争宫古税法必出于什一,……夫以司徒教养其民,起居衣食,侍官而具;吉凶生死,无不与偕;则取之或不止于什一,固非为过也。后世刍百姓,不教不养,贫富忧乐茫然不知,直因其自有而遂取之,则止于什一而已不胜其过矣,亦岂得为‘中正’哉?况合天一奉一君,地大税广,……三十而取一,可也。

”(《习学记言序目》卷七,周礼条)认为赋税收入要与国家的政事、支出相联系。就当时而言,主张进一步减轻赋税。叶适从“财以多为累而至于竭”(《财计》)的观点出发,主张废除两税制以外的苛捐杂税。

他说:“国以二税为常赋也,岂宜使经用有不足。于二税之内而复有所求哉?”(《水心别集》卷一一“和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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