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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经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3:09: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247页(699字)

按照股份制的产权关系和组织形式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分配的经济形式。

股份公司的萌芽始于欧洲中世纪,而现代股份公司的发展则在19世纪末,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它是一种最适合现代商品经济和生产社会化要求的企业组织制度。

股份制企业具有社会企业的形式,便于资本的集中,出现了生产规模惊人的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股份制企业的资产权以股份来确认,产权关系清晰。股份制企业实行所有者和管理者分离,企业由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经营。股份制企业的股票可在市场上流通,有利于资产的重新组合和结构调整。

股份制企业的性质是由占主导地位的股份来确定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股份的持有者主要是资本家,因而股份公司是资本主义企业。

股份制作为一种商品经济的企业组织制度,是生产关系的具体组织形式。

它既可以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服务,也可以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务。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股份制,包括国家控股和部门、地区、企业间参股以及个人入股,是社会主义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方式。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制后,国有股仍占主导地位,企业公有制的性质没有变;由不同所有者的股份构成的联合体企业,股份持有者的主体仍然是公有制企业的法人,企业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的;还有完全由劳动者个人集资入股构成的合作社性质的股份制。

实行股份制的好处有:一是对所有权的确认和确定,有利于改变企业资产无人负责的状况;二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有利于使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制约,共同为企业资产增值负责;三是企业可以不再依赖国家直接投资,投资风险由社会各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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