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258页(228字)
又称“货币符号”。
指代替金银发挥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符号。纸币和不足值的金属铸币都是价值符号。
货币发挥流通手段职能时,只是交换的媒介,交换者关心的不是货币本身有无价值,而是它能否交换到自己所需的商品。
纸币本身没有价值,只有象征性地代表金银等有价值的东西发挥作用。
作为价值符号,它必须得到社会的公认,被人们所接受。国家利用强制手段,铸造不足值的铸币或发行纸币,而取得社会公认,但这仅在国家政权行使范围内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