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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支付金额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3:39:0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13页(320字)

亦称“进口货物支付金额”。

1958年《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及施行细则规定,从事外货进口的纳税人,在货物进口后,根据进口货物所支付的金额,依率计税。这里的“进口货物所支付的金额”,对工业品是指按照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加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计算的金额,实际上就是组成的计税价格;对农产品是指按照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计算的金额。

1973年以后,对进口应税商品不分工业品和农产品,一律按进口商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工商税称“进口总值”)计算征税,因此,进口商品支付金额便成了进口商品组成计税价格的同义词和代名词。对进口商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有利于平衡进口商品和国内产制商品的税收负担,维护国家的经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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