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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率征收、年终结算征收法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3:48:0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28页(265字)

现行增值税的征收方法之一。

指在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先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率”及时计算纳税,于年度终了时再进行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的征收方法。主要适用于购销不均衡、产品品种较多但会计核算比较健全的企业。由于这种方法平时计税较简便,而且可以平衡年内各月税负,因此在实际征收工作中运用面最广泛。

定率征收、年终结算征收方法的征收率计算及运用公式如下: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产品课税金额×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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