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电讯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3:50:5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32页(392字)
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业务的活动。
按不同的传递方式,分为邮政、电讯两类。邮政是指传递实物信息的一种通讯方式。包括邮政、集邮、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邮政,指传递函件、包件及与邮政相关的其他业务;集邮,指邮政部门专设或附设集邮门市部销售各种集邮商品及收取集邮手续费的业务;邮汇,指为汇款人传递汇款凭证并兑取的业务;报刊发行,指邮政部门为出版单位收订、投递和销售各种报纸、杂志的业务;邮务物品,指邮政部门销售与邮政业务相关的各种物品,如信封、信纸、汇款单、邮件包装用品等。
电讯是通过电传设备传输电讯讯号传递信息的通讯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即传真)、电话、电话安装、代办电讯工程、出售电讯物品以及上述业务以外的其他电讯业务。
邮电部门及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从事邮政电讯业务以及邮政电讯业务相关的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均应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