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56页(218字)
指我国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从每年的总收入或税后利润中按规定比例提存,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一项专用基金。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一方面大力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另一方面也积极促进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规定了集体企业必须在取得的总收入或税后利润中按规定比例提取一部分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基金。这部分基金目前主要来源于集体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
公积金一经提留不得挪作他用,全部用于集体企业扩大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