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73页(199字)
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设立的工厂、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以及承包建筑、安装、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等。
设立生产经营场所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利于更好地在我国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生产经营场所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设立的常设机构。因此,根据国际惯例,其取得的所得,应按规定征收外国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