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23页(216字)
一种惩罚性的进口税。
当一国对外国商品进口征收从价税时,外国出口商往往在向海关申报进口时,故意低报商品价格来减轻自己的关税负担。如果海关查明进口商品的真实价格与申报价格差距较大,为了惩罚这种蓄意低报的行为,对进口商品加征低估税。
美国、加拿大实行过这种进口税。加拿大在实行低估税期间曾规定,凡申报价低于海关估价20%以上者,按照普通税率加征50%的低估税。目前美、加等国已停止征收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