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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惠关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4:52:1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27页(426字)

指一国对有特殊关系的国家,单方面或相互间按协定采用特别低的进口税率或免除关税的一种优惠关税制度。

这种关税其特别优惠程度高于互惠关税,但只限于对该国有特殊关系的国家适用,并不根据最惠国待遇给予任何第三国。特惠关税制度通常实行于宗主国和殖民地、自治领域之间或帝国主义大国与它的附属国之间,其目的是保证宗主国在殖民地和自治领域或帝国主义大国在附属国的工业品市场上占优势。

特惠关税起源于加拿大与其宗主国之间,1907年加拿大正式制定三栏税则,其中一栏为特惠税率,比普通税率约低三分之一,只适用于英国。

以后澳大利亚等英属殖民地相继实行。1932年渥太华会议制定的“英帝国特惠制”(后改称为“英联邦特惠制”)普遍适用于英国与其所属殖民地国家。1973年英国参加了欧洲共同体后,逐步实行欧洲共同体对外关税,于1977年7月起英国的特惠关税完全废止。

除英国外,美、荷、法、葡、比等国与其殖民地之间也都曾实行过特惠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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