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起征点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4:59:5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41页(312字)
指我国为加快农业发展而于1979年采取的一项特定的农业税减免措施。
它原则上是按照每人口粮的多少,参照每人平均分配收入的多少来核定的。口粮标准是,以生产队为单位,水稻地区400斤,杂粮地区300斤,兼种水稻和杂粮地区,适当低于水稻地区,高于杂粮地区。分配收入水平,原则上按相当于口粮标准的金额核定。除了口粮、收入水平在起征点以下的队免税外,对起征点以上的生产队,因交纳农业税而使口粮水平下降到起征点以下的,也酌情给予减征的照顾。
随着农村经济情况的好转,原来享受免税照顾的低产贫困地区社队的绝大部分农民,其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鉴于此,从1983年起停止执行起征点办法,恢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