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47页(217字)
指台湾对使用公共水陆交通路线的车、船、驮兽等交通工具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为应税交通工具的所有人或使用人。税额按应税交通工具分类确定,有的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有的采用从价累进征收。对属于军队装备编制内的交通工具及已经海关征收吨税的轮船等免征使用牌照税。使用牌照税每年分两次发单征收,一般在换发使用牌照时征税。应税交通工具的完税使用牌照按年换发一次。经核准免税的交通工具须请领免税使用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