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57页(249字)
指美国联邦政府对因油价猛涨出售原油的石油公司所获暴利征收的一种税。
1973年至1974年间,世界市场自由成交的石油价格猛涨。1973年美国的原油价格升到每桶34美元,1980年上升到每桶40美元。由于涨价使得石油公司的盈利大增,为了调节石油公司的涨价收入,美国联邦政府开征了此税。
暴利税以出售原油的石油公司为纳税人,按原油的销售收入从价计征,税率根据石油公司的不同级别和规模,分别规定为30%、60%、或70%。
除美国外,其他少数国家也征收暴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