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税款息金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10:2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67页(345字)
指英国1988年7月1日开始对滞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加收的一种类似利息的滞纳金。
其基本做法是:税务当局先根据纳税义务人申报不实的情况,开具《税款核实通知单》,通知纳税义务人其滞纳(或多纳)税款的数额,然后对其中滞纳的税款在补征时计息征收,其利息从纳税义务人第一笔预缴不足税款的时间算起到接到《税款核定通知单》为止。如在接到《税款核定通知单》15日之内仍未补齐税款,则还要加息。滞纳税款息金的利率由财政部确定,大体上相当于一般商业贷款的利息。对属于多纳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对其发出《税款核定通知单》7日之内应予退税,逾期不退的,实际退税时也要给予含息退税。
英国实行滞纳税款息金制,对督促纳税人及时、足额完纳税款,保证国家税收收入有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