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68页(236字)
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遗产或赠与财产征收的一种税。
遗产税以继承人为纳税人,赠与税以受赠人为纳税人。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继承的财产价额或受赠的财产价额。继承税以纳税人继承的财产价额扣除被继承人的债务、遗产中的债务、丧葬费、墓地费及墓地使用费和基础扣除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赠与税一般以纳税人受赠的财产价额直接计税,不扣除费用。
财产税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对不同的亲属,适用不同的税率。
遗产税与赠与税是联邦德国州政府征收的一种专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