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75页(186字)
指日本地方政府对娱乐业开征的一种税,属于特种消费税性质。
征税范围是演出电影、戏剧音乐、曲艺、杂技、体育等为多数人观赏的场所和赛马场、赛车场及与上述类似的场所。以娱乐场经营者和举办者为纳税人,按入场费为计税依据,实行单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并且规定了起征点。娱乐税由纳税人每月提出申报表,并在申报表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