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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公司所得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20:2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90页(560字)

指挪威对公司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分国家所得税、市所得税和县所得税三部分。纳税人包括股份公司和类似法人团体(包括相互人身保险公司)、合作社、相互赔偿保险公司和其他机构和住宅公司等。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的全部净所得额。纳税人在计算净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取得所得发生的营业费用、折旧、债务利息以及捐赠给从事科学研究机构的捐款和捐赠给退休金计划款项。

纳税人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包括转让股票和其他证券的亏损,可以向后结转10年弥补;如果企业进行清算,亏损可以向前结转两年弥补。对公司征收国家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根据纳税人的性质而定。

股份公司及类似法人团体,按其净所得额扣除支付给股东的股息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1984年税率为27.8%;合作社通常仅就其投资净所得作为计税依据,实行累进税率,1984年最低一级税率为11%,最高一级税率为41%;相互赔偿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按其净所得总额为计税依据,实行累进税率,1984年最低一级税率为1%,最高一级税率为27.8%;住宅公司,按其净所得总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1984年税率为16%。对公司征收市、县所得税,一般按其净所得总额作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负担通常与个人所得税相同。

挪威公司所得税由纳税人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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