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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鲜增值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21:0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92页(317字)

南朝鲜政府对提供商品和劳务及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其征收范围涉及到工业、商业批发、商业零售和服务业。纳税人为在南朝鲜境内提供应税商品和劳务者,及其进口商品者。

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零税率两种。前者适用于一般商品或劳务;后者适用于出口商品、输出劳务、轮船或飞机的的国际运输和其他能够赚取外汇的商品及劳务。

下列项目规定免征增值税:(1)专门的生活必需品,包括未经加工的粮食;(2)医疗服务;(3)用于教育的某些劳务;(4)专门的文化商品和劳务;(5)包括雇员的劳动在内的许多种个人提供的劳务;(6)金融和银行劳务;(7)保险服务。南朝鲜增值税按季缴纳,由纳税人自行填写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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