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08页(210字)
指南斯拉夫克罗地亚共和国对职工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为国家机关、联合劳动组织和私人企业的所有职工。按纳税人收到的各项付款扣除搬家、出差、上下班交通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的支出后作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对老年或病残、待业生活费、南斯拉夫科学与艺术科学院院土收入、全日制学校学生收到的奖学金、学生通过学生组织得到的工作报酬和对死亡工人家属的抚恤金等不征职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