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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间接抵免法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46:4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38页(477字)

“一层间接抵免法”的对称。

间接抵免法的一种。指上一层母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居住国(国籍国)对本国母公司或子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下属多层子公司或孙公司在其所在居住国(国籍国)已纳的税额给予抵免的一种方法。

多层间接抵免法与不同经济实体的公司之间多层重复课税相适应。假定,某个有下属子、孙两层参股公司,当孙公司从已纳税所得中支付一部分股息给子公司时,子公司就须将这部分已税股息还原后并入自己所得中纳税,形成一层重复课税;而子公司还必须从已纳税所得中支付一部分股息给母公司,母公司再将这部分股息还原后并入自己所得中纳税,这就形成了孙公司已税股息部分的二层重复课税。

因此,母公司实行间接抵免的税额既包括子公司分给母公司股息部分的已纳税额,还应包括由母公司承担的应并入子公司所得的孙公司股息还原所得已纳的那部分税额。多层间接抵免法和一层间接抵免法一样,也需要经过相应的步骤来计算,区别在于,多层间接抵免要经过多次换算后确定抵免额及领导层公司抵免后的应纳税额,但不需要计算中间领导层公司抵免后的应纳税额。

参“一层间接抵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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