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37页(262字)
又称“随售随征”。
我国农业税的一种征收方法。适用于对一些多年生的农林特产品的征收。
我国农业税主要采用评定常年产量计征方法。
由于一些多年生的农林特产品,收获期和种植面积不稳定,各年之间的实际产量起伏大,不适宜采用评定常年产量计征方法,因而改为边售边征方法征收。
采用这种方法,就是规定应税农林特产品在出售时,按实际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定率计征。对通过收购部门收购的应税产品,税款委托收购部门代征,定期向财政部门汇缴;对政策允许直接上市出售的应税产品,税款由税务机关就场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