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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货通知书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6:46:4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50页(333字)

指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制度,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认为需扣留货物作保证时,按照扣留货物的内容给违章人开具的扣货证明。

税务机关为加强税收管理,严肃纳税纪律,对纳税人运销的商品,规定在运输过程中需持有足以证明商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是否已经纳过税的凭证,否则,税务机关有权扣留货物。税务机关扣留纳税人货物时,必须开具扣货通知书,扣货通知书一般一式二联,一联交被扣货人,一联由扣货税务机关留存。扣货通知书的内容包括,扣货人姓名、地址、电话、被扣商品名称、规格、数量或重量、扣货日期、提供合法凭证的限止日期、注意事项等。待被扣货人取得合法证明后,或者未能取得证明需要补税罚款处理结案后,在归还所扣货物的同时,税务机关应收回扣货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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