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60页(219字)
简称“比较法”。
指将纳税人的会计报表资料或帐面资料与其历史资料、计划指标或同类型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观察其增减变化是否合理,从而发现疑点,为检查提供线索的一种纳税检查方法。又可分为绝对数比较法和相对数比较法。采用这种方法,便于找出差距,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发现问题和线索,从而决定进一步检查的重点项目与步骤。
但此法查出的数据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还须采用其他方法进一步加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