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结帐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7:19:2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710页(489字)
指会计核算中,于会计期末对帐簿记录所进行的结束工作。
税收会计在月份或年度终了时,都要结计总帐、各种明细分类帐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金额,并列结帐红线。通过结帐核对有关会计科目和试算平衡,为编制税收会计报表提供正确资料。
税收会计以月为结算期,以年度为决算期。其结帐方法是:月份结帐,在月末最后一笔会计事项的金额栏下划一条红线,将余额数以外本月份各栏发生额合计数,分别写在红线下边,并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
再根据收方金额减除付方金额结算出余额数,记在红线下面的余额栏,在余额数前写明收或付。从第二个月起要结算出“截至本月份累计”,再在各金额栏下划一条红线,结束月份结帐工作。年度结帐,在12月份的月份结帐后,如果余额栏有余额,年终结帐要办理结转手续,转入下年度新帐内。即在“截至本月累计”次行将余额数用红字写入余额栏,收方余额写在收方,付方余额写在付方。
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度”,然后划一条红线,收方与付方金额两数结平,最后划双红线,结束本年帐簿。
在下年新帐第一行余额栏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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