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税务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7:50: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762页(180字)
1950年3月16日中央财政部核准公布实行,共16条。
办法规定奖励办法有:表扬;记功;记大功;升级;并给予物质奖励。惩戒办法有: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有涉及犯罪范围者,送人民法院处理。每年1~7月份,各作定期评定一次。奖惩、功过可相互抵销。
同时还对奖惩的依据或条件、组织评定工作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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