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税钱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19:5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14页(390字)
亦称“税钱”。
北魏至唐按资产定户等征收的税。北魏献文帝时,已有按九等户别征税的办法。唐武德六年(公元623年),下令将全国民户按资产多寡分为三等。武德九年又改为九等。民户依户等纳户税。唐户税不同于租庸调,《文献通考·田赋考》:“户税”以钱输税而不以谷帛,以资力定税而不问身丁。
是资产税性质,以户为课征对象。唐中期后,户税收入大增。
据《通典》记载:天宝年间,户税钱以下户八等与九等通算,平均税额为每户250钱。时全国税户约890余万,得税钱约200余万贯。大历四年(公元769年),又将王公以下名等人户的税额提高,并对“诸色浮客”、“权时寄住户”,分别征税。唐前期,户税一般充各级官吏的俸料钱。
《唐会要》:“开元十年正月,遂令有司收天下公廨钱,其官人料,以万户税钱充,每月准旧分利数给。”后来,户税钱又被用作公廨费以及驿站所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