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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赋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21:0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16页(461字)

汉代所征的一种代役税。

汉承秦制,规定:凡23岁到56岁的男丁,均应服兵役。兵役分正卒、更卒、戍卒三种。

应役者自身不服役可出钱由政府雇人代替,名更赋。

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正月诏:“三年以前逋(拖欠)更未入者皆勿收。”(《汉书·昭帝纪》)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月一更,是谓卒更。贫者欲得顾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谓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因轮流服役亦名为要,律所谓繇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旬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往,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

”更赋的交纳和使用,不同时期有所差别,这就使充作徭役基金的更赋,有一部分余额成为国家财政收入。汉代的更赋,亦有减免的规定。

汉高祖七一年(公元前196年)规定从丰地徙关中的人及从入蜀、汉、关中的士卒,不服徭役,也不纳更赋。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规定:家庭和睦、致力农桑的免役、免更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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