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32页(205字)
唐代对富商大贾的借征。
唐德宗建中初,河北、河南用兵不息,月费百万余缗,国库不支。太常博士韦都宾,陈京建议:以为“货利所聚,皆在富商,请括富商钱。出万缗者,借其余以供军计,天下不过借一、二千商,则数年之用足矣。
“德宗采纳了这一建议,并答应罢兵以后,用公款偿还欠债。借钱令一下,多方搜括,以至逼死人命而所得钱才88万贯,借商名为借钱,实际上是对富商大贾的变相课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