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43页(198字)
又称“商税”,是太平天国对一般商店所征收的税。
主要包括商凭捐和属于营业税性质的日捐。在太平天国统治区内,无论老店或新开店铺,都必须请领商凭,才准营业。商凭捐实际上是商店请领营业执照时所缴纳的一种凭证费。
各地征收商凭捐标准不同,一般按资本大小征课。而股捐、月捐、日捐是按月按年或分期征收的。营业税由郡县政府设卡直接征收,或由乡官局兼收,税率比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