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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田亩制度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48:4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65页(367字)

太平天国以解决土地问题为核心,全面进行社会改革的革命纲领。

1853年建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宣布一切土地和财富都属于皇上帝所有,根本否定封建土地制度。确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和“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原则。规定田分九等,不分男女,按人分田,好坏各半,15岁以下减半。县以下设立各级乡官,其体制、称呼与军队相同。居民25家为一“两”,设“两司”负责管理生产、分配、教育、宗教、司法以及地方武装等工作。

每家农副业收获,扣除口粮日用外,其余送缴“圣库”,婚丧弥月等额外开支,由“圣库”按定制发给。这个纲领具有平分土地和推翻封建制度的革命精神,但也包含着绝对平均主义的空想。它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地主势力,但平分土地的规定并未见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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