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69页(202字)
战国时秦商鞅变法中招徕邻国农民前来耕种的一项重要措施。
战国时,秦国地广人稀,未垦地多,而韩、魏等邻国则人稠地少,耕地不足。商鞅为富国强兵,采取奖励耕战的措施,对愿来秦地垦种的邻国农民,给予田宅及免除三年徭役等的优惠。
这一措施对促进秦国的农业生产,增强国力起了重大作用。《商君书·徕民篇》:“今以草茅之地,徕三晋之民,而使之事本,此其损敌也,与战胜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