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户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51:4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69页(320字)
辽、金户籍名称之一。
辽代投下军州所属的人户具有私属的身份。《辽史·地理志》:“又以征伐俘户,建州襟要之地,多因旧居名之,加以私奴,置投下州。”头下人户在缴纳赋税时,既“输租于官,且纳课给其主”。因此,又称二税户。
规定凡官位九品之下及井邑商贾之家,征税各归头下,唯酒税课纳上京盐铁司。辽代贵族多迷信,常将所属人户赐送寺院,凡赐送寺院的人户,所纳赋税一半输寺,一半输官,因此,称为寺院二税户。
辽亡,头下军州制无存,头下二税户也随之消失。寺院二税户的名目为金所沿用。
金世宗大定二年(公元1162年),规定凡有证件者的寺院二税户放免。
金章宗时,又遣使分括北路及中都路二税户。
对“有凭验者悉放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