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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科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57:1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78页(196字)

清代对新垦田地按税法规定征收钱粮。

新开垦的田地,一般水田可免征六年,旱田可免税十年,期满,按税法规定同普通田地照例征收钱粮,称“升科”。《清会典事例·户部田赋》:“招民耕作,酌定年分,分别升科。“《清文献通考·田赋考三》: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安西沙州等处招民屯垦,原议以三年升科,从民户到齐之日计算。”三年升科,比之常例,是早纳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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