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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9:02: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88页(204字)

官名。

明洪武九军(公元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宣德以后,全国的府、州、县等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分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后因加强统治力量,专设总督、巡抚等官,布政使权位渐轻。

清代布政使正式定为督、抚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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