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906页(216字)
罗马帝国对商品征收的内地通行税。
帝国境内形成了众多的关税势力圈,它们并非由一个行省构成,而是由毗连的几个省集合起来,例如意大利、西西里、高卢、不列颠、多河各省关税势力圈等等。在商品每通过或进入一个关税势力圈时,就得纳税。税率各地不等,大致从2%到12%。
12%的税率起初是对奢侈品征收的,随着罗马帝国危机的加剧和赋税的加重,转口税率日益提高。
到公元四世纪,12%的税率遂被普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