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二醇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常见有毒和危险化学品手册》第4页(1468字)
【别名】 俗称甘醇,1,2-乙二醇,1,2-亚乙基二醇。
【理化性状】 乙二醇(HOCH2CH2OH,C2H6O2)为无色无臭透明粘稠状液体,味微甜,易吸潮,能降低水的冰点,较不易挥发,能与水、醇、甘油、醋酸、丙酮、乙醛和吡啶等相混溶,微溶于乙醚,几乎不溶于苯、石油醚、卤代烃等。分子量62.07,熔点-17.4℃,凝固点-13.5℃,沸点197.2℃,相对密度1.1155(20℃),闪点116℃,粘度0.026Pa·s(26cP),折射率1.430(25℃)。
【危险情况】 摄入和吸入蒸气均可中毒;致死量约为100mL。易燃,燃点775℉(412℃)。空气中的容许浓度蒸气美国为50ppm(125mg/m3),微粒为10mg/m3。
【用途和接触机会】 用作测定水中氧化钙的试剂,色谱分析试剂,电容介质,制冷剂和防冻剂及炸药、蜡、树脂、某些染料的溶剂。水力系统用流体。热交换剂。生产涤纶纤维的主要原料。制造乙二醇二硝酸酯、乙二醇酯、树脂以及药物的化学中间体。
【侵入途径】 主要为误被摄入和蒸气吸入;皮肤可少量吸收。
【有害影响和中毒症状】 本品有毒,误被摄入或吸入蒸气均会中毒。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对肾脏有损害,对粘膜有刺激作用,对心、肝、肺也有损害。乙二醇的蒸气压低,在室温下不大可能达到中毒的浓度。但在加热乙二醇液体时,有大量蒸气挥发于空气中,因而能引起中毒。职业性急性中毒少见。但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反复接触本品蒸气或少量长期误服,可引起慢性中毒,其症状和征候有:食欲缺乏,眼刺激症状,眼球震颤,少尿,嗜睡,淋巴细胞增多,有时见抑郁,反复发作神志模糊及慢性肾脏损害。口服能引起抑郁,进而呼吸和心力衰竭、肾和脑损害。
【急救】 用水洗眼。用肥皂和水清洗身体污染部位。如误被吞服,立即用1∶2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继之盐水导泻。吸入中毒者,应立即移离现场,并静脉点滴1/6mol乳酸600mL和10%葡萄糖酸钙10mL及大量维生素C。
【防护措施】 乙二醇容器上应标明“有毒”字样,防止误服和吸入蒸气。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
【医学监护】 每年体检时,应进行肾和肝功能的检查。定期体检时,特别要查尿常规。
【贮存】 用玻璃瓶或金属筒盛装。存放在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密封保存。长期贮存要氮封、防潮、防火、防冻。
【运输要求】 运输时容器上须标有“有毒、易燃品”标记。运输中要防火、防冻和防止雨淋。
【灭火措施】 如发生火灾,用雾状水、干粉灭火剂、抗溶性泡沫或CO2灭火。如用水或泡沫可引起沸溢现象,但可用水使暴露在火中的容器保持冷却。如有溢漏,且溢漏物未被点燃,可用雾状水将其冲离火场,并稀释为不易燃的混合物。
【废弃物建议处理方法】 焚烧。另一种方法是,从聚酯厂废液中回收乙二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