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收费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62页(549字)

国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与广告发布服务的收费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根据1995年12月19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广告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广告服务收费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广告服务收费标准,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由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自行制定。制定广告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广告服务收费标准,应以广告的服务成本为基础加合理利润,参照当地广告市场同一时期、同一档次、同种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广告服务收费,应当实行同一广告服务项目同质同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禁止牟利的规定。广告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制定的广告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当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广告经营者提供广告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广告费的15%。广告场地占用的收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广告费的30%。国家依法指定的广告媒介单位发布证券上市公司信息广告,其收费标准应当低于普通商业广告的收费标准,具体应控制在普通商业广告收费的70%以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开展价格竞争,不得采取垄断、哄抬价格和支付回扣费等不正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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