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910页(229字)
拜占廷帝国即“东罗马帝国”(公元395-1453年)。
7到11世纪时,国家的税收政策加速了农民的没落。当时的纳税单位是农村公社,国家向农民征收土地税、人头税、牧场税、牲畜税等等,还要强迫农民服建筑、运输等劳役。在农村中还实行连环保制度,凡因逃亡而无人耕种的土地,责成同村人代缴土地税。为既缩减军费,又保证兵源,从七世纪起实行屯田军制度,服兵役者从国家领得耕地,世袭使用,可免服劳役,但仍须缴纳土地税和人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