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919页(248字)
封建主的田产经营组织。
西欧中世纪前期封建土地所有制跟小农经济相结合的一种形式,封建主榨取农民的基本单位。领主是庄园的全权主人。庄园内森林、牧场、沼泽、池塘等农民有使用权,但有的须纳税。耕地分领主自用地(自营地)和农奴(依附农)份地,互相间杂。农奴要自备农具在领主自用地上无偿劳动,担负砍树、修路、运输等劳役(劳役租),还要缴纳份地上的产品(实物租)。实行二圃制或三圃制,休耕地和收割后的耕地,需敞开供共同放牧用。
庄园内一般自给自足,实行自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