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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会议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9:24:5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920页(331字)

中世纪法国和尼德兰的等级代议机构,主要职能是批准国王征收新税。

参加者有三个等级的代表:第一等级教士、第二等级是世俗贵族、第三等级是城市富裕市民。由国王召集,分别开会。尼德兰的三级会议还拥有制订某些法律的权利。

在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公元1566-1581年)过程中及以后的联省共和国时期,三级会议的地位有提高,拥有宣战、缔和、立法、征税等问题的权利。

法国的三级会议第一次召集于1302年。此后,法国国王为了增税或索取现金,不时召集会议。1614年后的175年间,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强化,会议从未召开。1789年5月5日,面对国内财政危机,法王路易16(公元1774-1792年在位)被迫再度召开,旋为国民会议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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