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921页(214字)
法国十五世纪建立的监督税收机构。
十五世纪法国的捐税已逐渐向固定税过渡,建立起正规的税收制度。1439年,国王为维持王家军队,设立了“间接税”。国王不通过领主,而是派自己的官吏去直接征收捐税(间接税和人头税)。国王还征收盐税来充实捐税制。
为了监督捐税,国王设立了“间接税法庭”,把法国分为四个大“财政区”,下分“财政分区”,由宫廷按区监督征税。这是法国王权日益加强的一个重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