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43页(875字)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选举产生的十四大代表1989名,中央特邀代表46人,共2035人,代表全国5100万党员。列席这次大会的有不是十四大代表的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及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员,不是十四大代表或特邀代表的党内部分老同志,以及其他有关负责同志,共307人。
李鹏、江泽民先后主持开幕式和闭幕式。
江泽民代表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做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报告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进行了基本总结。指出这14年是真正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14年,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14年,开创了历史的新局面。14年伟大实践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党的基本路线。报告全面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高度赞扬邓小平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做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
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了加速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江泽民在报告中提出了90年代改革和建设的十大任务。此外,报告中还谈到了国际形势和我们的对外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问题。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大会同意关于不再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建议,并向中央顾问委员会和老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大会认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写进党章,对于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会选举产生了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89人,候补中央委员130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