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50: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51页(198字)
全国人大负责华侨事务方面工作的常设机构。
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其主要职权是:审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华侨议案、质询案;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华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拟定有关华侨问题的法律、决议、章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等。
第八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由21人组成,杨泰芳任主任委员。
上一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
下一篇: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