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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桥税

书籍:上海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20:41:26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词典》第509页(340字)

旧上海市民经过韦尔斯桥时须付“买路钱”,称“过桥税”。

1856年(清咸丰六年),由英国殖民者韦尔斯集结英、美洋行大班,组织“苏州河桥梁公司”建造韦尔斯桥。大桥建成后,韦尔斯等规定,凡过桥的中国人,每人每次须交制钱一文,车轿加倍。1863年(清同治二年),这种“过桥税”又增加一倍,引起上海人民不满,不少人仍用船只摆渡,以示抗议。工部局迫于群众压力,1873年8月,在韦尔斯桥附近,另造一座大木桥,地处外滩公园旁,名为“公园桥”,上海人也叫它“外摆渡桥”,因过桥不再付钱,故又称“外白渡桥”。

韦尔斯看到已无利可图,于同年10月将桥折价卖给工部局,由工部局拆除。1906年,又拆除“公园桥”,筹建大铁桥,1907年竣工,即今外白渡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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